《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招生对象:
一般要求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
高校专项计划:从2014年起,自主招生高校还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踊跃报考。
2.招生范围:
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许多自主招生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
3.招生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也可自荐,试点院校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和公示,合格考生在统一高考后参加高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原则:
凡被高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高校根据招生章程中的录取标准和公示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
2月份
发布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条件、审核办法、考核时间等。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3月份
提交申请材料
如实提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情况。
负责: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公示: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月份
审核考生资料
专家审核:试点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合理确定考生名单。
适当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4月底前
公示初审名单
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并公示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
高考后
高校考核
组织: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考核: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
过程: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偏远贫困地区:高校要探索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多种方式,为偏远地区、贫困地区考生参考提供便利。
高考出分前
确定并公示
资格名单
确定资格名单:试点高校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
信息公开:试点高校在本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高考出分后
填报高校录取
填报志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高校录取:投档资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
总分要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破格录取: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录取。
完成录取:在本科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并公示。
公示名单:试点高校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