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招生计划的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都必须是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教育部定期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的名单,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不能纳入国家统一招生。
公办大学:公办大学即公立大学,是指由国家举办的大学。
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
独立学院: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独立学院一般安排在本科三批)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的待遇一样,但一般学费高于公办学校。
目前,甘肃省有公办院校39所,独立学院5所。
附:甘肃省高校名单(共44所)